现对西湖区2020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资助情况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(5个工作日)。
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区科技局或区财政局反映。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并附联系方式,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。
区科技局联系方式:古翠路80号浙江科技产业大厦711室,电话:85112453。
区财政局联系方式:文三西路18号1012室,58101896。
附件:西湖区2020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资助清单
西湖区科技局
2021年5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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